山西太行干部学院学员行为规范

时间:2017-09-28 21:09:52   来源:
   第1条: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,遵守规章制度,服从班级管理。

  第2条:上课期间不准在教室抽烟,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。

  第3条:学习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向小组长说明情况并报告班主任及带队领导。

  第4条:转变作风,清正廉洁,严格以八项规定约束自己,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,不在院外就餐,不饮酒。

  第5条:注重个人仪表,按要求着装和佩戴学员证。

  第6条:注重环境卫生,不在教室会场内进餐,不乱扔垃圾,丢弃物品;不在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。

  第7条:遵守有关规定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
  第8条:注重节约,不浪费水、电、粮食。

  第9条:爱护公物,损坏照价赔偿。

  第10条:课堂教学、现场教学、社会实践、分组讨论等室内外教学活动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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